原唐海农药厂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,新城大街路以北、汇丰路以西、建设大街以南、唐海路以东,总占地面积约37亩。
2014年,该厂区已由政府流转至开发商用于居住用地开发。为防止工业污染场地变更用途后对使用人群造成危害,依据环境保护部、工业信息化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》(环发2012[140]号文件)中“被污染的场地进行再次开发利用之前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”的要求,该场地再次开发利用之前,需要进行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。
按照曹妃甸区政府规划,原唐海县农药厂生产场地处于北部生活区,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,因此该地块环境风险评价按照敏感用地中的居住用地(R)评价。
一、调查阶段工作和结论
(1)土壤
两期调查共布设37个土壤采样点,采集并分析土壤样品117个,二期土壤调查共检出超标污染物6种,其中SVOCs类污染物7种,分别为苯酚、2,4-二氯苯酚、2,4,6-三氯苯酚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、α-六六六、β-六六六;VOC类1种,为苯。主要污染层位为第一土层(0-1m)和第二土层(1-3.0m),污染区域主要在原料区和合成区。
(2)地下水
两期调查共布设5口上层滞水监测井和5口第一含水组监测井,检测指标包括VOCs、SVOCs(包含六六六)、氯乙酸,得出的结论如下:
(1)上层滞水在生产区(C1)和原料搅拌区(C4)苯酚、2,4-二氯苯酚、2,4,6-三氯苯酚、超标较严重,这和土壤污染情况基本一致。
(2)第一含水组地下水污染物仅在原料区(C1)检出超标,超标因子为2-氯苯酚;无机盐类污染在场地原料区和中部合成区。
二、场地异味确认结论
通过详细调查发现部分采样点采集的土样有刺激性气味,包括:C1、C2、C3、C4、C7、C11、C18、C19、C20、D12、D13、D17;主要区域为原料区、搅拌区、生产车间和外围路区域。
三、风险评估阶段工作和结论
(1)第一层和第二层土壤中有2,4,6-三氯苯酚、α-六六六、β-六六六3种物质存在健康风险,为致癌风险,致癌风险水平范围为3.5E-5至1.5E-6,不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,需要进行土壤修复;2,4-二氯苯酚和2,4,6-三氯苯酚存在非致癌风险,需要进行土壤修复。
(2)地下水不考虑饮用途径,风险和危害商很低,风险可接受。
四、修复目标值
依据风险控制值的计算结果,修复目标值为:2,4-二氯苯酚为39mg/kg,2,4,6-三氯苯酚为13mg/kg,α-六六六和β-六六六为0.2mg/kg。
五、修复范围
根据现场采样检测结果,评估场地内主要污染区域为原料区和合成区,经统计总共修复土方量为23818m3,修复范围为6056m2。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版权所有:新香港六宝典资料 冀ICP备18029135号-1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石家庄